梨泰院惨剧首判…涉非法加建指控的海密尔顿酒店代表一审被判罚金
在梨泰院惨案中被指是扩大人员伤亡原因之一的非法建筑物加建案中,被起诉的海密尔顿酒店代表、76岁的Lee某在一审被判处罚金。这是与梨泰院惨案相关被起诉的被告人中首个宣判。
因在发生梨泰院惨案的酒店周边搭建非法建筑物并擅自占用道路而被不拘留起诉的海密尔顿酒店代表 Lee 某某,29日上午为出席宣判公判进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29日,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法官Jeong Geumyeong当天上午以违反建筑法和道路交通法罪名,对被起诉的Lee某判处罚金800万韩元。与他一同被起诉的酒店运营法人海密尔顿观光、承租法人District、附近酒馆“Frost”的业主Park某、休闲酒吧“Bronze”代表Ahn某则分别被判处罚金800万、100万、100万、500万韩元。
合议庭表示:“Lee某和Ahn某伪装成整改非法建筑物,在完成拆除后,又在同一地点擅自加建”,“再次因违法建筑物被查处,先后两次收到整改命令并被征收履行强制金。放任违法建筑物的时间很长,收益也不少。”接着指出:“Lee某曾因违反建筑法罪被判处罚金”,“由于本次犯罪行为,原本6米以上的道路宽度缩减至约3.6米,看来对道路通行造成了相当大的妨碍。”不过,被告人承认犯罪、表现出悔过之意,并已拆除非法建筑物,这些情节被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考量。
他们被指在海密尔顿酒店本馆周边搭建非法结构物,并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占用道路。由此导致道路变窄,被认为在去年10月29日梨泰院惨案中诱发了人员伤亡的发生。
Lee某于2018年擅自加建海密尔顿酒店后侧Bronze的露台,收到龙山区厅的整改命令后将其拆除。但在十天后,又擅自在同一地点搭建由轻型钢结构和玻璃构成的建筑物。海密尔顿酒店因2013年在酒店北侧露天露台和别馆假墙加建被查处,直至去年,9年间共缴纳了超过5亿韩元的履行强制金。此外,还加建了用于遮挡室外机的红色铁质假墙,使道路宽度缩窄约20厘米,却未向龙山区厅申报。
本次宣判是与梨泰院惨案相关案件中首个作出的判决,自惨案发生以来已过去396天。因业务过失致死伤等罪名被起诉的龙山区厅厅长Park Heeyoung、前龙山警察署署长Lee Imjae等人的审理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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