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提出“修改继承税”声音…Kim Byeongwook:“应考虑改为遗产取得税”
27日“可持续继承·赠与及房地产税制改善方案政策讨论会”举行
在野党议员:“应通过废除企业继承税大股东加成以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活动”
“讨论继承赠与税时不要从意识形态角度看问题,而应当以务实、实事求是的方式来处理。”
27日,在国会举行的“可持续的继承·赠与及房地产税制改善方案政策讨论会”上,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Byungwook 表示:“如果通过废除企业继承税中对最大股东的加成制度,能够弘扬企业家精神、激活企业活动,最终就可以推动大韩民国经济的发展。”
当天的活动由韩国税务师协会、中小企业中央会、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以及民主党议员 Kim Byungwook、Hwang Hee 共同主办。两位议员在会上强调,有必要通过改革仅占整体税收1%的继承税,为企业成长营造环境,突出“继承税改革的必要性”。考虑到该党此前一直将继承税改革视为“富人减税”并持批判立场,此举颇为引人注目。
Kim 议员称:“在成为国会议员之前,我就有实体经济的经验,也深知创业和维持企业经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我认为能将企业维持3至5年以上的人,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借此高度评价了国内企业家。他还强调:“国会必须在打造适合企业经营的国家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制度性保障,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改善继承赠与税和房地产税制。”
他表示:“经历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如今正是父母一代要把企业传给子女一代的时期,而50%的继承税率以及对最大股东征收加成的问题,正在成为焦点。”他指出:“不应将对企业最大股东征收20%继承税加成视为过于惩罚性的制度,而是要在维持缓解财富世袭这一正向功能的同时,也能使企业经营权顺利完成交接,对制度进行改善。”
他接着说:“就连福利国家瑞典,也在2005年废除了继承税,并将其转为资本利得税。”他解释称:“如果一次性将继承税转为资本利得税有困难,可以先对企业适用,或者按中小企业、中坚企业的顺序逐步适用。”同时补充说:“也应考虑将目前以遗产总额为基础的继承税征收方式,转为以遗产取得额为基础的继承取得税方式。”
Hwang Hee 议员也表示:“由于继承税导致企业成长停滞甚至被放弃,这是不理想的局面”,“应通过继承税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并为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Hwang 议员指出:“现行我国继承税仅占整体税收约1%,但在此基础上再加征附加税,最高税率可达60%,因此非法、变通继承问题屡屡出现。”他解释说:“相反,如果将(继承税)税率下调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平均水平的24%至25%左右,反而有可能使继承税税收增加,对部分税目甚至需要考虑予以废除。”
他还指出:“从我国企业情况来看,企业排名在过去数十年从未发生变化”,“这是因为在与中小·中坚企业的企业传承相关问题上,一旦规模超过500亿韩元就将企业拆分,超过1000亿韩元就选择出售,这种现实阻碍了企业的成长。”
他表示:“在未来技术时代,技术需要不断积累,企业应通过创业从中小企业成长为中坚企业、再到大企业,而这一过程如果被中断或放弃,是不理想的”,“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现行继承税体系也到了必须考虑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修订的时期。”
当天的讨论会上,韩国税务师协会会长 Gu Jaei、韩国税务师协会研究理事 Kim Yeonjeong、韩国税收研究所常任运营委员长 Lee Jeono 出席;韩国纳税者联合会会长 Park Hoon、韩国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Kim Seonmyeong、中小企业中央会本部长 Chu Mungap、企划财政部财产税制课课长 Choi Youngjeon 参与讨论。国会方面,除主办方议员 Kim Byungwook、Hwang Hee 外,共同民主党议员 Park Chandae、Park Kwangon、Lim Okyung,以及韩国的希望代表 Yang Hyangja 等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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