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动物园、水族馆以外场所展示活体野生动物
自12月14日起适用于野生动物展览设施
既有展览者申报后,4年内暂缓实施展览禁令
蔚山市将对在非动物园和水族馆设施中展示或让人触摸野生动物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既有动物园或展示设施可通过履行申报程序,获得展览禁令的暂缓执行。
蔚山市27日表示,自今年12月14日起,将禁止在野生动物咖啡馆及野生动物销售设施等场所展示活体野生动物。
根据《野生生物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修订内容,野生动物展示仅允许在获得许可或完成登记的动物园和水族馆内进行。但宠物、家畜、水产及海洋动物,以及鹦形目、龟鳖目、无毒蛇类等部分动物除外,仍可展示。
据此,在法律修订公布之时(2022年12月13日)已从事野生动物展示的经营者,如在今年12月13日前向蔚山市申报野生动物展示现况,对已申报的动物,展览禁令将延迟至2027年12月13日实施。
若违反相关规定展示野生动物,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同时,禁止让游客骑乘野生动物、触摸野生动物,以及让游客投喂野生动物,违反时将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有关野生动物展示禁止制度以及既有展示经营者野生动物展示设施的申报方法等详细内容,可通过蔚山市官网查询。
蔚山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因未申报而受到不利影响,凡是在非动物园、水族馆设施中,如野生动物咖啡馆等场所展示活体野生动物的经营场所,请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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