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指出,韩国的执法机构没有保护被迫在性交易营业场所工作的外国女性的权利,反而将其当作罪犯对待,构成了二次伤害。


根据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CEDAW)26日(当地时间)的说明,三名持表演目的签证入境韩国、在因涉嫌卖淫接受调查后被下达出境命令的菲律宾女性向该委员会提交申诉,CEDAW于本月24日指出,“韩国侵犯了这些女性的权利”。


这些女性于2014年持有属于艺术演出(E-6)签证一类的“在娱乐场所从事表演活动”(E-6-2)签证进入韩国。委员会说明称,她们原本是为了作为俱乐部歌手活动而入境,实际上却在首尔一家娱乐场所作为员工工作,被业主没收护照,并被强迫向店内顾客提供性服务。


警方于2015年3月对该场所进行查处时,将这些女性一并逮捕,并以涉嫌卖淫进行调查。委员会表示,警方和隶属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的公务员将她们当作罪犯,而非犯罪受害者。此外,尽管这些女性主张自己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但她们仅就涉嫌卖淫部分接受调查,在出入境负责公务员或警察中,没有任何人向她们询问是否遭受过与人权侵害相关的损害事实。


这些女性被拘禁了40天后,于2015年4月接到出境命令。她们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在2017年一审被驳回,2018年二审、三审也败诉,随后于同年11月向联合国提交了申诉。


委员会表示:“受害女性在侦查及司法程序过程中遭遇了歧视”,“韩国没有保障她们接近司法制度并寻求充分救济措施的权利。这些权利依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应受到保护,却遭到了侵犯。”


委员会同时表示,“请求大韩民国向受害者作出完全赔偿”,并建议“修改现行E-6-2签证制度,加强对雇用外国女性的娱乐相关业所的监管”。



委员会还补充称,有必要“在执法机构开展的查处过程中,避免无辜女性被任意逮捕或出现附带损害,并加强对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行为加害者的调查和惩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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