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多岁男子在地铁站候车大厅吸烟时被站务员制止,因愤怒在车站内破坏设施,被判处实刑。
据法律界25日消息,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部庭长Kim Dongjin法官近日以特殊财物损坏罪名,判处43岁的Jung某有期徒刑4个月。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被告不服从站务员的正当指示并实施暴力犯罪,罪质恶劣,损失金额超过500万韩元,且迄今为止损失尚未得到妥善弥补。”
经查,Jung某于去年12月29日凌晨0时50分左右,在首尔永登浦区一处地铁站候车大厅吸烟时,因站务员予以制止而心生愤怒,随即破坏车站内设施。调查结果显示,他抡起金属垃圾桶盖多次砸向站台楼梯处的钢化玻璃护栏,并砸坏了地铁闸机终端和手机充电宝租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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