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要求后还被人拽胳膊

全罗南道丽水一名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性骚扰的20多岁女性被提起公诉。


光州地方检察厅顺天支厅24日表示,以强制猥亵嫌疑不拘留起诉了20多岁的乘客A某。A某被指在车内要求出租车司机“摸自己的身体部位”等,诱导身体接触。


据检方介绍,A某涉嫌于今年5月24日凌晨1时30分左右,从丽水市鹤洞乘坐出租车前往目的地途中,诱导出租车司机B某与其发生身体接触。


出租车内部。图片与报道中的特定表述无关

出租车内部。图片与报道中的特定表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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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显示,坐在出租车副驾驶座位的A某,对B某说了“把正在录像的行车记录仪关掉”、“我不是‘仙人跳’”、“我不会报警,你别担心”、“要不要摸摸我的腿”等话语。此外,经调查,A某在B某拒绝其要求后,还拉扯其右臂,进一步诱导身体接触。


不过,A某在接受侦查机关调查时就此陈述称,“喝了很多酒,不记得了”。她还否认嫌疑,称“并非以钱为目的而进行身体接触”。


另一方面,B某在案发一个多月后的7月17日,以“遭到性骚扰”为由,向丽水警察署提交了控告状。



检方通过行车记录仪中录下的音频资料等,确认了A某实施强制猥亵的事实,并综合相关判例后提起公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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