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社会彻底隔离,无期徒刑正当”

通过家教应用结识一名20多岁女性并将其杀害、肢解并弃尸而被移送审判的Jeong Yujeong(23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6部(审判长部장판사 Kim Taeup)于24日上午举行的Jeong Yujeong一审宣判公判中,判处其无期徒刑。合议庭同时对Jeong Yujeong下达了为期30年的位置追踪装置佩戴命令。


残忍杀害同龄人的被告人 Jung Yujeo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残忍杀害同龄人的被告人 Jung Yujeo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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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称:“本案被认定为有计划且缜密的犯罪”,“被告人下定杀人决心后,积极物色作案对象,并且连尸体毁损及弃尸计划都事先制定好了。”


合议庭接着表示:“被告人在成长过程中,对家人心怀怨恨与愤怒,又因升学、就业等接连失败而产生无力感,并在内心积累了对他人生活的憧憬,看上去正是这些累积的负面情绪最终导致其实施本案犯罪。”


合议庭还指出:“虽然向合议庭提交了大量反省书,但是否真正悔过,令人怀疑”,“其自被捕至今所表现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是有计划且做作的。”


对于未按检方求刑判处死刑的理由,合议庭表示:“从被告人的成长环境来看,应当对其形成异常人格产生了影响”,“从国民的法感情来看,已足以对其作出严厉处罚,但综合判断后,认为作出能够将其完全与社会隔绝的无期徒刑判决更为妥当。”


Jeong Yujeong被控于5月26日下午5时50分左右,通过家教应用物色到被害人A某(遇害时26岁)后接近其,在前往A某住处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多次刺向A某全身,将其杀害。


同日晚上6时10分至9时之间,Jeong Yujeong又被指控使用事先准备好的中式菜刀肢解A某尸体,对尸体进行毁损,随后于次日5月27日凌晨1时15分左右,将A某部分尸体弃置于庆南梁山市一处公园内。作案时因自己的衣物沾上血迹,换穿A某的衣服离开,另被指控盗窃。


案发后,Jeong Yujeong为了伪装成A某失踪,将尸体弃置于自己平时散步的洛东江江边。然而,她将沾有血迹的行李箱丢弃在树林中的行为引起出租车司机怀疑,对方向警方报警,最终将其抓获。


去年6月,检方以杀人、毁损尸体、遗弃尸体及盗窃等罪名对Jeong Yujeong提请逮捕并起诉。


在Jeong Yujeong被移送审判后追加的侦查过程中,还查明她在与A某结识的同一家教应用上,除A某外,又另外接触了两人并试图与其见面。


在本月6日举行的结案公判中,检方表示:“被告人没有教化可能性,(在法庭上)也不存在误判的可能性”,并对Jeong Yujeong求处死刑。同时,检方还申请对其施以10年电子追踪装置佩戴及保护观察命令。


Jeong Yujeong的辩护人则称:“被告人所犯之罪极其重大”,但同时表示“其存在具体情况不明的双相冲动障碍等问题,请求予以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中,Jeong Yujeong表示:“我正在努力学习中文和日文,今后将作为社会一员,以守法精神反省自我,付出刻苦努力”,“恳切希望能获得教化、以新的人身份生活下去的机会”,向合议庭恳求宽大处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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