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查处了106家违反《房地产开发业法》的企业,违规情形包括不符合登记要件等。
京畿道23日表示,对今年9月6日至11月3日期间道内743家已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业者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后发现,其中106家未运营作为房地产开发业登记必备要件的办公室,或未申报变更后的登记事项。
京畿道已将52家企业按房地产开发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对确认未运营办公室的9家企业启动登记注销程序。另外,将对97家未申报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合计处以6600万韩元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业登记制度为防止通过分销、租赁等方式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发生消费者受害,于2007年引入。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或年5000平方米,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或年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进行开发、供应时必须依法登记。
房地产开发业登记经营者须具备2名以上专职专业人员、法人资本金3亿韩元以上(个人营业用资产评估额6亿韩元)、配备办公场所等登记要件,如不符合登记要件,将成为注销登记对象。
如登记企业的登记要件或登记事项(代表人、董事、高管、所在地等)发生变更,须自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房地产开发协会向道政府申报变更事项。
京畿道土地信息科长 Ko Jungguk 表示:“今后也将通过以现场为中心的实态调查,积极防止因不合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道民带来损失”,并称,“将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等方式,推进放宽监管和改善营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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