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限制大企业参与公共IT并非出路
这次行政信息系统瘫痪事件在技术和行政两方面都暴露出诸多问题。面对近乎国家紧急状态的局面,有关责任机构并没有主动查明根本性问题、制定今后的正确对策,反而似乎在寻找替罪羊。通过一线工作人员的口中,想必会把责任归咎于服务器、软件、安全补丁、网络以及承包商管理不善等。在这种情况下,惯常的情形是,相关企业在遭到主管部门严厉斥责之后,反而会签订设备补强、服务强化等追加合同。这次事件并非突如其来,而是长期沿袭的惯例所孕育、积累的问题溃烂爆发的结果。
从新冠疫情期间开发的在线授课系统瘫痪、新冠预约系统故障、法院信息系统瘫痪、教育行政信息系统出错,到这次行政信息系统瘫痪,甚至发展到行政安全部部长在陪同总统出访途中被迫回国,可见其中必然存在结构性问题。许多专家认为,自从2013年限制大企业参与公共信息技术项目之后,缺乏能力的中小企业承担了国家主要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反复引发问题。
本人从中小信息技术企业起步,到在KT负责面向政府机关和企业的项目业务、结束职业生涯,近40年一直在信息服务领域工作,可以说对我国的现实情况有较深的了解。
正好在10年前,经人牵线,我曾直接拜访当时的行政安全部部长,说明限制大企业参与公共信息技术项目的不当之处以及可预见的弊端。当然,那件事在政治上早已定调,因此不过是“对牛弹琴”。即便是现在,也应当重新考虑在所有领域以保护和培育中小企业为名,限制大企业参与(承揽)项目的做法。那不可能成为“共同成长”的政策。应当加以限制的是“大企业的不当行为”,而不是“大企业”本身。
在信息技术领域对大企业参与的限制,对大企业来说并不算多么憋屈。与其他领域类似,我国的公共信息技术项目大多本身就是亏损业务。
由于公务员技术能力不足且岗位调动频繁,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和项目完成阶段,现实中都非常需要承包企业在合同范围之外提供大量协助。然而,中小企业本就难以从这类项目中获得可观收益,根本没有余力提供令人满意的支持。大企业则出于维护公司形象的考虑,即便是“含泪吃黄连”,也一直在满足各种额外要求。额外支持最终意味着资金投入,也可以说与项目质量直接相关。围绕信息技术项目的诉讼不断增加,正说明了这一点。这一制度对负责的公务员而言,其实也是一种折磨。
据说已经修改制度,允许中小企业在大型项目中与大企业共同参与,但这是在不了解项目执行过程的情况下做出的设计。如果让大企业在承揽项目时按比例吸纳中小企业参与即可,却因为出于政治上的“选票计算”而无法放开对大企业参与的限制,只好采取这种变通做法。
限制大企业参与,既不利于大企业,也不利于中小企业,更不利于国家和消费者。必须摆脱那种把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活动误认为是“剥削行为”的劳动观、运动圈和政治圈视角,国家才能走向未来。令人遗憾的是,即便是本应加以制衡的保守政权,也在选票考量下对此表示附和。
Kim Hongjin Work Innovation Lab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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