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 Ji-hyo状告前经纪公司结算款胜诉…法院判决“支付9.84亿韩元”
Ujulox因不予应对案件在无辩论中终结
演员Song Jihyo在针对前经纪公司的约9亿韩元结算金请求诉讼一审中胜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45庭(金京洙首席法官)于22日就Song Jihyo针对前经纪公司Woojurox提起的结算金请求诉讼作出判决,称:“被告应向原告支付9亿8400万韩元及其逾期利息”,判决原告胜诉。合议庭还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亦由Woojurox承担。
去年10月与Woojurox签订专属合约并开展活动的Song Jihyo,因未从Woojurox方面收到9亿8400万韩元结算金,于今年4月向Woojurox方面通知解除专属合约。
随后在今年5月,她以Woojurox为对象提起结算金请求诉讼,并以涉嫌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之挪用公款罪名,向警方举报了Woojurox前代表Park Junam。
本案由于Woojurox方面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例如委任诉讼代理人或提交答辩状等,遂在无辩论的情况下终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30日内未提交答辩状,法院可以作出无辩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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