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26年的死刑执行,将何去何从] 尹政府重启可能性引发高度关注
死刑制度存废与执行争论持续
尹锡悦政府究竟会不会执行死刑?围绕死刑制度的存废以及事实上被中断的死刑执行,赞成与反对的讨论持续不断。今年夏天,新林站和书峴站附近街头相继发生以不特定多数市民为对象的持刀行凶事件,要求对凶恶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惩处的舆论高涨。此时此刻,很难断言是否会真正执行死刑,但也有观察认为,围绕执行问题,政府内部的氛围已与以往大不相同。
点燃死刑执行讨论导火索的是法务部长官Han Donghun。去年9月,法务部根据Han部长指示,将Yoo Youngcheol从大邱监狱押解至设有刑场的首尔看守所。Han部长本月7日出席国会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审查会议时表示:“的确存在必须永久隔离的犯罪者。连环杀害10人,入狱后完全不反省,这样的人在10~20年后出狱再次逍遥法外的法治国家,目前在全世界是不存在的”,并称“我认为必须有必然伴随犯罪预防效果的死刑制度,或者无假释的无期徒刑”。
由于死刑执行须经总统批准并依照法务部长官命令实施,因此外界也高度关注总统尹锡悦的意向。尹总统过去曾就废除死刑制度表明保留态度。作为总统候选人的去年2月23日,他在回应国际特赦组织韩国分部就“七大人权议题”发出的问询时答复称:“彻底废除死刑制度需要社会成熟的共识。”
一名检察官出身的律师表示:“总统办公室应当在密切关注舆论走向”,并称“一旦发生令死刑民意高涨的决定性案件,也存在作出执行决定的可能性。”他还补充说:“韩国之所以至今仍能维持死刑制度,也是因为支持维持而非废除的舆论更占上风。”
事实上,韩国盖洛普去年7月的舆论调查结果显示,主张维持者为69%,主张废除者为23%。国家人权委员会在2018年针对1000名国民进行的民意调查中,有80%赞成维持死刑制度。
也有观点指出,即便政府根据国民舆论执行死刑,也不能无视国外舆论。人们担忧,韩国作为“人权先进国家”的国际地位可能会受到打击。尤其是与大多数国家已废除死刑制度的欧洲联盟(EU)的关系也可能变得微妙。
2010年韩国宪法法院作出死刑制度合宪决定时,欧洲联盟议会通过了批评宪法法院决定的决议案,指责称:“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继1996年之后再次承认死刑制度一事,我们感到极为失望。”
在此前的2009年,韩国政府加入了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成员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缔结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及罪犯引渡协定》。据此,对于从加入该协定的47个欧洲联盟成员国以及以色列、南非共和国等国被引渡到韩国的罪犯,即便韩国法院判处死刑,也不得对其执行。
《法률新闻》特别采访组=Hong Yunji·Han Suhyeon·Lim Hyunkyung·Park Seonjeong 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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