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按受害者请求进行纹身施术”
涉嫌强迫两名学弟初中生纹身

据悉,强迫给学弟初中生身上纹身并持续施暴的某高中辍学生,在法庭上否认了部分指控。


A某人被迫在B某人身上刻下的鲤鱼纹身。YTN电视画面截图提供

A某人被迫在B某人身上刻下的鲤鱼纹身。YTN电视画面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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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由法官 Jung Heeyoung 审理的、以涉嫌特殊伤害和违反医疗法等罪名被起诉的高中辍学生A某一案的首场公审中,A某的辩护人表示:“对特殊伤害罪名不予承认,其余公诉事实予以承认。”


辩护人称:“被告是根据被害人的要求实施纹身的”,并主张“纹身行为本身也不能作为医疗行为适用伤害罪。”


警方以“伤害”嫌疑对A某立案后将其移送检方。但检方通过补充调查,认定装有针头的电动纹身机属于危险物品,将罪名变更为“特殊伤害”。


检方还确认A某曾向B某勒索钱财,追加了“恐吓取财”嫌疑。


据悉,当天身穿黑色羽绒服和牛仔裤出庭的A某,在审判长就其出生年月日和住址等进行人别询问时,以平静的语气作答。


Jung法官决定于次年3月传唤两名被害人出庭作证并进行询问。


此前,A某因去年10月在仁川南洞区一处旅馆内,强行在学弟初中生B某和C某身上纹身,致其受伤等嫌疑被起诉。


经查明,A某在B某的大腿上纹了一条约20厘米长的鲤鱼,在C某的肩部和胸部位置分别纹上了鬼怪图案,均未使用麻醉。


被害人B某向警方陈述称:“我不想纹身,但从2年前开始就一直打我、勒索钱财的A某,把我当成实验对象强迫我纹身。”


B某还说明说:“(A某)一听我说话语气不对,就问我‘语气怎么那样’,然后就打我”,“我是不想挨打才被迫顺从的。”



据悉,C某当时同样因遭A某欺凌,现与家人一起接受精神健康医学科治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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