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儿童虐待时通过由教师组成的“教育专家顾问团”纳入教育视角
向教育厅通报儿童虐待调查结果时,将用语由“儿童虐待施害者”改为“个案管理对象”
为教师或副校长、校长提供提交意见书的机会
制定对教师正当教育、指导和制止行为的具体酌情考量事由

九老区:地方层面认定儿童虐待时出手维护教师权利 View original image

衿川区(区厅长 Moon Heonil)为了解与儿童虐待举报相关的教育现场的实际需求和问题状况,制定了5项对策并予以实施。


由于存在教师正当的教育及指导行为被举报为儿童虐待的案例,而且在判断是否构成儿童虐待时,没有充分考虑教育专业性,区方面反映了学校一线的意见,组建由在职教师构成的教育专家顾问团等,从地方自治团体层面着手保护教师教育权。


区政府于上月30日召开了“为保护教师教育权的儿童虐待判断改进方案会议”,有9名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出席,讨论了上述事项。


按照现行制度,一旦接到针对教师的儿童虐待举报,由地方自治团体和侦查机关作出判断。区政府的判断以为咨询、治疗和康复提供支持为重点,与侦查机关的犯罪判断有所区分,但目前使用的术语同样为“儿童虐待判断”。


尤其是在将地方自治团体的儿童虐待调查结果通报给教育厅时,出现了给教师带来不必要污名和损害的情况,与会者一致认为有必要对相关用语进行温和化调整。


为此,区政府将把“虐待行为人”改为“个案管理对象者(监护人·成年人)”来使用,并把“通报”一词改为“告知”。


此外,公文中将明确注明,区政府对儿童虐待的调查及判断并非决定是否构成犯罪,而是以儿童的咨询、治疗和康复为目的,是否构成犯罪则由侦查机关的判断来决定。


10月31日,区政府由12名在职中小学教师组成了“教育专家顾问团”。顾问团由各学校推荐组成,在调查儿童虐待案件时,将听取顾问团的意见,以提高公正性和客观性。


除此之外,为了保护教师免受滥用的儿童虐待举报,将要求提交由教师或副校长、校长撰写的意见书,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同时,区政府还制定了细化标准,在作为虐待判断的酌情考虑事由时,用于判断针对儿童问题行为、干扰课堂行为的教师教育指导行为是否属正当。


在学校与家长之间因儿童虐待发生纠纷时,还包括由区厅负责儿童虐待的专职公务员在初期积极介入,承担调解角色的内容。



衿川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社会对保护教师教育权形成共识的背景下,我们希望找到区厅能够发挥的作用”,“今后将尽最大努力,让教师和儿童都能受到尊重并感到幸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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