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13日表示,由于自明年1月1日起“设施物维护管理业”将被废止,今后仍希望继续从事建筑业的设施物维护管理企业,须在今年年底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经营业种。
废止设施物维护管理业,是作为2018年建筑产业革新方案(有关部门联合)的组成部分推进的,并依据2020年修订的《建筑产业基本法实施令》实施。
此前,仅需满足较低的登记标准即可进入市场,并可以承接所有工种的维护保养工程的“万能许可证”饱受争议。实际上,专业建筑业若要承接全部28个工种的工程,须配备68名技术人员,但设施物维护管理业只需4名技术人员就可以承接全部工种的维护保养工程。
部分设施物维护管理企业反对废止该业种,于2021年向宪法法院提起宪法诉愿,但今年7月作出合宪判决后,业种变更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在总计7022家中,已有6211家(约88%)设施物维护管理企业完成了业种变更。未在年底前申请变更的企业将被自动注销登记。
业种变更对象为截至2020年9月15日已登记为设施物相关业种的经营者,或在同一日期前已具备设施物维护管理业登记标准并提交登记申请的经营者。申请方式为:变更为综合建筑业时,向建筑协会提交;变更为专业建筑业时,分别向所在地市、郡、区政府提交。
此时,对于变更后业种的登记标准(例如土木工程业需6名技术人员、法人资本金5亿韩元、个人资本金10亿韩元),其履行义务将延至2026年12月31日予以暂缓。但原有设施物维护管理业的登记标准(4名技术人员、资本金2亿韩元)必须维持不变。此后,于2026年第三季度,对达到一定登记标准的业种变更企业,其义务将再延长3年,至2029年12月31日。追加延长期限的对象为:2025年施工能力评价金额低于其所持业种平均金额,且2023年至2025年平均业绩低于3亿韩元的原设施物维护管理业经营者。
由此,发包方自明年起不得在新发包工程的招标公告中,将设施物维护管理业作为投标资格条件。原本以设施物维护管理业种发包的工程,将根据各个工程的具体性质,改为以综合工程或专业工程方式发包。
国土交通部建设政策局局长Kim Sangmun表示:“将积极宣传,确保业种变更申请在期限内完成”,并称“将尽最大努力,确保配合政府建筑产业革新政策的企业在开展业务时不受不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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