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收受学生贿赂作为博士课程录取和论文通过的代价的前韩国体育大学教授被判处有期徒刑。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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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11部(审判长 Kim Byeongcheol)以受贿罪起诉的韩国体育大学前名誉教授A某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万韩元。


合议庭指出:“被告身为我国社会中要求具备高道德性和廉洁性的职业之一——国立大学教授,甚至在校内都广泛被认为是‘认钱不认人’之人”,“受害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而且其曾潜逃海外后再回国,犯罪内容以及犯罪后被抓获的全过程均极为恶劣,因此不得不判处重刑”,说明了量刑理由。



A某因在2014年至2020年间从8名研究生处收受共计7000万韩元而被移送审判。A某曾逃往美国,后于去年7月回国,被警方逮捕并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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