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任”名义非法放贷嫌疑
甚至对女性债务人进行带性暴力色彩的恐吓
通过高达5000%的杀人高利和非法讨债牟取巨额不当利益的非法高利贷犯罪团伙、俗称“Gang Siljang组织”的总头目配偶等管理层级别的20多岁女性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10日,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法官 Jeong Jiwon 表示,以加入并参与犯罪组织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和B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以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同时分别被判处240小时和200小时社会服务,并追缴8325万韩元和4160万韩元。
非法高利贷犯罪组织Gang Siljang的配偶A某,自2021年3月至今年3月,以“副主任Lee”的职务名义从事未登记放贷业务;B某则自去年3月至今年2月,以“副主任Ye”的职务名义从事未登记放贷业务,被移送审判。
在此期间,A某共放贷5592次,金额达21亿6900万韩元,B某共放贷538次,金额达19亿9300万韩元,被指收取年利率700%或5000%以上的杀人高利。
不仅如此,在她们与组织成员共谋的讨债过程中,经查A某在337次、B某在306次讨债中对债务人实施了威胁。
以她们为首的Gang Siljang组织,以“借出20万韩元、一周后偿还38万韩元”的方式进行小额、短期放贷,通过5000%以上的高利率攫取了逾30亿韩元的不当收益。
对此,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被告人加入并活动于为通过非法讨债获取巨额利益而结成的犯罪组织,与成员共谋实施了各项犯罪行为”,“但考虑到被告人表现出悔罪态度,并且是在总头目的控制下,在仅获知有限信息的情况下执行被分配的工作。”
法官接着补充称:“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表现出反省态度,以及在总头目的控制之下、只接收有限信息并执行分派任务等情节,确定了本案刑期。”
受害者中有人因流产和极端选择而走到绝境
非法高利贷犯罪组织头目“Gang Siljang”的配偶A某自2021年3月至上个月以“Lee Jujim”职务名义,从事无登记放贷业务;B某自去年3月至今年2月以“Ye Jujim”职务名义从事无登记放贷业务,现因涉嫌相关犯罪被移送审判。 [照片由江原警察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一名20多岁的受害者,25万韩元的借款在4个月后膨胀为1亿3000万韩元的债务,曾一度试图做出极端选择。据悉,一名长期遭受频繁威胁的30多岁女性不仅流产,还患上了癌症。她们还频繁以性暴力式语言恐吓女性债务人。
根据现行《利息限制法》,即便超过法定最高利率(年利率20%)的利息约定存在,该借贷合同本身并不当然无效。借款人仍须偿还本金及年利率20%以内的利息,但超过年20%的部分无效。如果已经向放贷机构支付了超过20%的利息,可通过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另一方面,据金融监督院提交给国民力量党议员 Seo Beomsoo 办公室的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向金监院非法民间金融受害举报中心进行咨询和举报的非法民间金融受害案件为6784件,这是自2019年以来5年间,上半年同期数量最多的一年。
今年截至第三季度,报送至当局受害举报中心的非法放贷及类似吸收资金举报咨询案件累计达1万62件,同比去年同期激增23.6%。近期,储蓄银行和放贷公司因资金筹措成本上升而收紧放贷,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借款人转投非法民间金融的担忧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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