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农产品进口申报制:“只是调整适用对象”

在中国宣布一项将稀土和铁矿石等资源的进出口信息申报义务化的监管措施后,主管部门商务部对此解释称,这是一种“通行做法”。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 He Yadong 表示:“对部分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建立申报、统计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式”,“通过这一制度,有助于及时掌握大宗商品的进出口情况并研判走势。”


他接着表示:“中国自2008年起就对部分农产品实施进口申报制度”,“10年来运行情况良好,企业在贸易过程和通关时效方面也未受到影响。”

与本报道无关。图片来源: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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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称,此次监管措施只是调整了统计对象商品的范围,申报制度、贸易程序和通关条件本身与以往相同。


本月7日,中国商务部修订了《关于大宗商品进出口报告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宣布为稳定贸易,将要求需要进口许可证的原油、铁矿石、铜精矿、碳酸钾肥料的进口商实时提交交易信息。对稀土出口商则要求提交出口信息。买方和卖方必须将实时装运信息、原产地、合同日期、交易量和到港时间等数据报送中国政府。修订后的监管清单自上月3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年。



此次发布是继今年7月将镓、锗列入出口管制清单、上月将石墨列入清单之后出台的第三轮监管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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