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估算认为未计入官方统计的中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将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50%的背景下,中国当局公开点名批评相关债务的典型案例,敦促地方政府反思。
中国财政部6日(当地时间)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称:“近年来,财政部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解债务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并公布了自去年以来处理的8起典型案例。
通报的8起案例包括湖北省部分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陕西省西安市、河南省许昌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西省景德镇市,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等。
以湖北省为例,自2008年起,当地与省内3家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由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地方政府则以土地出让收入向企业返还成本和收益。中国当局表示,由此在2018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形成了214.8亿元人民币(约合380亿元韩元)的隐性债务,相关地方政府财政负责人均已被问责。
同时,财政部强调,此次通报是“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肃财政纪律,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另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在三年“清零”防疫政策下承担了巨额防疫支出,又在数年间进行过度基础设施投资,加之房地产市场低迷,债务规模迅速攀升。尤其是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LGFV,local government financing vehicles)所举借的资金未被纳入官方统计,构成隐性债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曾估算,此类债务今年将达到中国GDP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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