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市于5日表示,将在下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作为大气污染物排放季节管理期,对尾气排放5级车辆实施限行。


此前,5级车辆仅在发生高浓度细颗粒物(PM2.5)并发布紧急减排措施时才会被限制通行。


但据大田市说明,自今年起,将以细颗粒物季节管理期为基准,扩大对5级车辆的限行期限。


限行执法时间为工作日早6时至晚9时,针对未安装尾气减排装置的5级车辆进行抓拍执法。


如被执法摄像头(CCTV)拍到属于限行对象车辆违法通行,大田市计划向该车辆所有人处以每天10万韩元的罚款。


不过,大田市考虑到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以及季节管理期限行自今年才开始实施等因素,决定对以下车辆在明年11月30日前暂不进行执法:▲无法安装尾气减排装置的车辆 ▲已申请低排放改造的车辆 ▲基础生活保障对象及次上位阶层所有车辆 ▲小商工经营者名下车辆。


大田市细颗粒物应对科科长Baek Gye-gyeong表示:“将5级车辆限行扩大到整个季节管理期,是为了保护市民免受细颗粒物危害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并称“恳请市民积极参与老旧柴油车提前报废、安装尾气减排装置等低排放改造支持项目”。


另一方面,季节管理期内对5级车辆的限行,原本仅在首尔、京畿、仁川等首都圈以及釜山、大邱实施,近期已扩大到包括大田在内的光州、蔚山、世宗等特别市和广域市。



大田市将在下月正式执法前,于本月6日至24日开展模拟执法,在此期间即便有车辆被抓拍,也不予处罚,仅通过短信发送限行实施相关的告知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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