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花洒殴打甚至掰断手指 判处1年10个月监禁称“太重了”上诉被驳回

一名因怀疑同居女友与前男友关系而对其进行无差别殴打等,习惯性实施伤害的3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审判部刑事第1部(金亨镇首席法官)5日表示,以惯常特别伤害罪起诉的A某(36岁),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A某因在春川市自宅内,在4个月间先后7次习惯性殴打与其同居的41岁B某并致其受伤,被移送审判。


怀疑“见前男友”多次殴打同居女友…二审仍判实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悉,A某因怀疑B某与前男友联系或重新见面,而实施了上述犯罪。去年10月,他要求B某“把前男友的照片删掉”,并掰折其手指,将其折断。


他还多次用拳头殴打B某,或在浴室用花洒砸其头部,并以“如实交代”为由进行威胁,甚至用凶器划伤B某的手臂。


一审合议庭表示:“受害人因本案犯罪行为,疑似遭受了相当程度的身体和精神痛苦,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也将饱受后遗症折磨”,遂判处实刑。



A某方面以刑罚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但被驳回。二审合议庭解释称:“被告接受心理咨询并努力避免再次犯罪、被告被羁押会给其被扶养家属带来过度困境等,作为主张量刑不当的理由,这些情节在一审中已得到充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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