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赔偿6000万韩元”

由于宗教或非暴力、和平主义信念而拒服兵役者的大体服役制度首次施行之际,26日下午,在大田监狱内的大体服役教育中心举行了63名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入营仪式,入营人员正走入仪式会场。2020.10.26 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由于宗教或非暴力、和平主义信念而拒服兵役者的大体服役制度首次施行之际,26日下午,在大田监狱内的大体服役教育中心举行了63名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入营仪式,入营人员正走入仪式会场。2020.10.26 照片联合采访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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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监狱、看守所的50名在押人员以矫正设施过度拥挤、致其遭受痛苦为由,向国家提起集体诉讼并获得胜诉。


4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47单独合议庭法官Kim Hyeonju在50名曾被关押于监狱、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中,近日判决国家向原告支付共6025万韩元及迟延损害金,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他们称,在被关押于矫正设施期间,被过度拥挤地关押在人均面积不足2平方米的空间内,饱受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遂于2021年提起诉讼,要求每人赔偿200万至300万韩元不等,共计1亿3600万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合议庭指出:“国家将被收容人关押在人均图面面积不足2平方米的居室(起居房间)内的行为,侵害了其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应当视为违法行为”,从而认定国家负有赔偿责任。


同时表示:“矫正设施的居室应当具备适当水平的空间以及采光、通风、供暖设施,以保障被收容人能够健康生活”,“如果人均收容面积狭小到连依据人的基本需求进行日常生活都困难的程度,在无特别事由的情况下,就应视为侵害了人的尊严和价值。”


合议庭还认为,按照经验法则,可以充分认定原告因过度拥挤收容而遭受精神痛苦,遂判令对过度拥挤收容期限在300日以上的35人,各支付150万韩元,对过度拥挤收容期限在100日至300日未满的11人,各支付70万韩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但法院同时表示,也综合考虑了政府为新建矫正设施而落实预算、与当地社会协商等所作努力,以及在收容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而存在需要隔离收容的时期等因素。



最高法院在去年7月曾首次认定,对监狱、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分配人均不足2平方米的空间,属于违法行为,国家负有赔偿义务。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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