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金增额过程内部控制不足
韩华财险、三星火灾等被迫追回保障金额
近期部分财产保险公司将流感保险的保障金额上调至100万韩元等,出现过度竞争现象,金融监督院对此踩下“刹车”。
金融监督院于2日召集14家财险公司员工,在首尔永登浦区保险开发院召开座谈会,要求各公司克制提高保障限额的竞争。就在前一天,金监院刚刚召集部分财险公司高管,要求其自律,避免引发过热竞争的特别条款,仅隔一天又再次发出警告。
金融监督院指出,保险公司对流感开出过高保险金,掀起了过度竞争。实际上,Hanwha财产保险销售了一款特别条款,约定客户感染流感并接受治疗时,最高可获赔100万韩元。一些保险规划师还以“可能不久后就会停止承保流感保险”为由,进行所谓的“绝版营销”。在口碑传播下,一天就有上千人投保。受此影响,其它财险公司也纷纷上调保障金额,竞争愈发激烈。
流感保险是附加在综合保险或健康保险中的特别条款产品,被保险人在确诊流感后,只要获得抗病毒药物处方,就可以在与实际治疗费用无关的情况下领取约定金额。基于此,金融当局担心,为了获取保险金而进行的不必要治疗会随之增加,引发道德风险,最终加重善良消费者的负担。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当多的财险公司将保障金额提高到远超实际费用的水平,甚至将非‘急诊’的‘非急诊’治疗也纳入保障范围,销售竞争十分激烈”,“由于用户获得超额利益,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并通过实报实销医疗保险保费及国民健康保险费上涨等形式,转嫁为消费者负担。”
在金融监督院提出克制要求后,Hanwha财险已将保障金额从100万韩元下调至20万韩元。曾在限定期间将保障金额提高到50万韩元的三星火灾,也从本月起将保障金额恢复至20万韩元。
金融监督院还指出,部分财险公司在产品开发及提高保障金额过程中,未能进行适当的内部控制。金融监督院商品审查销售局长Kim Beomsu表示:“此类财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及经营方式,短期内或许可以增加利润,但从长期看,不可避免地会因事后成本增加而导致消费者受害,因此希望财险公司本身能以更强烈的责任感,自觉克制只顾眼前利益的产品开发惯例”,“今后,金监院将重点检查财险公司在过度提高保障限额方面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以防止出现消费者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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