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幼儿园教师也提交上诉状

因涉嫌在幼儿园供餐中投放蚊香液等有害成分而被起诉、案件审理至二审的前幼儿园教师 Park 某(50岁)与负责侦办此案的检方均不服二审判决,已分别向法院提交上诉状。


检方对在伙食中投放杀虫剂的幼儿园教师判处5年徒刑提起上诉 View original image

31日,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表示,已就涉嫌特殊伤害未遂的 Park 某案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检方称:“在对被宣告无罪部分的闭路电视画面等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查后,为了对被告人科以与罪责相当的刑罚,决定提起上诉。”Park 某也于同日向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Park 某被控于2020年11月在其任职的首尔某幼儿园内,向供餐桶中投放表面活性剂和驱蚊剂等物质,企图对他人造成伤害但未得逞。同年,她还被指在同事的咖啡杯、保温杯等容器中加入有害成分。在一审审理中,Park 某对全部公诉事实予以否认。


在一审中,检方求处有期徒刑10年,并请求法院下令其接受儿童虐待治疗项目以及10年内限制在涉童机构就业。然而今年2月,合议庭对部分公诉事实作出无罪判断,在一审中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由于 Park 一方与检方双方均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合议庭在采纳原审判决的同时表示,“同事教师及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本可能遭受重大危害”,并在原审基础上加重1年刑期,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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