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止利益冲突法》…超速执行等公平性问题遭质疑

“优秀村庄建设项目”负责人:“低于市价购入,节省了预算”

全罗南道务安郡一名公务员在推进园林绿化项目时,从由其家人担任代表的公司购买了价值约1500万韩元的树木一事,近日才被曝光。


更有甚者,该公务员是该项目的主管负责人,被确认通过“自我审批”的方式向家族企业提供了特殊优待,因而被质疑违反《防止利益冲突法》。


据31日《亚洲经济》采访综合报道,务安郡去年通过“清净全南一流村庄建设项目”,在务安地区32个村庄开展了绘制壁画、打造花坛、制作门牌等美化村庄项目。


A某母亲经营的珍岛农场全景 图由吴桓周记者提供

A某母亲经营的珍岛农场全景 图由吴桓周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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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在推进该项目过程中,负责公务员A某(6级)被确认为推进园林绿化项目,从其母亲担任代表的珍岛郡B公司购买了价值1559万韩元的树木。


该项目中栽植的树木并非在务安地区购买,而是从珍岛地区购入,被认为是有意为家族公司提供帮助的行为。


此外,一般郡内企业从签约到货款支付至少需要8天,最长需162天,但该公司在签约后仅3天就完成了货款支付,因而被怀疑郡里为其提供了便利。


有意见指出,此类行为触犯了禁止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追求私利的《防止利益冲突法》。


就本次事件,一名不愿具名的务安郡相关人士指出:“《防止利益冲突法》是所有公务员都非常关注、并接受过相关教育的法律,在法律实施前一天签约,这是一件带有明显故意性的事件。”


对此,负责公务员A某解释称:“‘清净全南一流村庄建设项目’所需的山茶树在务安地区无法购买,只能在与村里村长团体协商后,不得已从母亲的公司购入”,并辩解说:“反而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与其说是特殊优待,不如说实现了预算节省效果。”



务安=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记者 Oh Hwanju just8440@asiae.co.kr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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