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换掉”……因香烟包装图案殴打便利店店主的六旬男子
嫌警示图案不顺眼动手打人 被罚70万韩元仍不服提起正式审判申请
一名六十多岁男子因不满香烟包装盒上的吸烟警示图案,要求更换未果后殴打便利店店主,被判处罚金。
31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审判长Kim Dongjin 部长法官以伤害罪判处被告A某(69岁)罚金70万韩元。
A某今年2月在首尔江西区一处便利店购买香烟时,要求店方更换香烟盒上的警示图案。在此过程中,因三十多岁的便利店店主拒绝,其对店主辱骂并实施殴打,致其受伤,经诊断需两周才能痊愈。
该案最初以罚金70万韩元被提起略式起诉,法院也先前作出同金额的略式命令。但此后A某以罚金数额过高为由,申请正式审判。
略式起诉是指在犯罪嫌疑相对较轻的情况下,检方不进行正式公判程序,而是请求法院通过略式命令科处罚金、科料、没收等的程序。
Kim 部长法官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人虽已有3次同类罚金刑前科,但仍再次实施本案犯罪行为,且被害人希望对被告人予以处罚。综合判断,最初作出的罚金70万韩元略式命令的刑量是适当的。”
香烟盒警示图案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建议的控烟政策之一,旨在向消费者传达吸烟的危害性。
在韩国境内,自2016年12月起实施第一期香烟盒警示图案及警示语制度。此后,成年男性吸烟率从40.7%下降至2020年的34%。
2025年10月起,将公开香烟所有主要有害成分
去年8月,在首尔钟路区地铁景福宫站内的首尔地铁美术馆举行的韩国禁烟广告纪录展上,展出了20余年来开展的禁烟广告等档案资料。 图片由记者 Kim Hyu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另一方面,烟草公司对公众隐瞒的香烟主要有害成分将自2025年10月起全部公开。
这是因为,要求公开香烟所有有害成分的《香烟有害性管理法》制定案已于本月6日获国会通过。该法案是在韩国批准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18年后、相关法案首次提交国会10年后取得的成果。新法将在公布2年后正式实施。
根据新法,烟草制造、进口销售业者每2年须按产品品种接受一次有害成分含量检测,并将结果提交政府。烟草公司提交的有害成分种类将通过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公开。有害成分公开项目由香烟有害性管理委员会决定。除卷烟外,液态、加热不燃烧等电子烟也被纳入有害成分公开范围。
香烟烟雾中含有7000余种化学物质和70余种致癌物,但韩国目前仅公开焦油和尼古丁的含量。因此,萘胺、镍、苯等致癌物质一直仅以名称形式标注在香烟盒包装上,而不公开含量。由此,舆论一直指出,烟草监管甚至比要求标示所有成分的化妆品监管还要宽松。
因吸烟导致的健康保险财政支出也不容小觑。根据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数据,最近5年内,肺癌等疑似由吸烟引发疾病的健康保险医疗费用累计高达约16.4万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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