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高法院就高丽时代从日本被盗后又被窃贼重新带回国内的金铜观音菩萨坐像(佛像)所有权归属日本寺院的判决,大韩佛教曹溪宗批评称这是“反历史的”。
26日,曹溪宗通过立场文件表示:“瑞山浮石寺‘金铜观音菩萨坐像’于1330年造像后供奉于瑞山浮石寺,因朝鲜初期倭寇的掠夺被强行带往日本,这一事实已通过既有判决得到充分检证和认可”,并指出最高法院“无视掠夺文化财产的特殊性,仅以取得时效完成为由作出驳回决定”。
接着又指出:“对被掠夺并强行流出国外的被盗文化财产承认取得时效,不仅从常识上讲是荒谬之论,而且会助长对掠夺文化财产的隐匿和非法占有。”
同时解释说:“在1995年通过的《有关被盗或非法输出文化财产返还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DROIT)公约》第5条中宣示,缔约国之间可不受是否完成取得时效的限制,请求返还非法输出的文化财产。”
曹溪宗表示:“若如最高法院的判断那样承认掠夺文化财产的取得时效,今后在所有掠夺文化财产问题上,掠夺国主张所有权将是不言自明的”,并称“宗团尽管对本次判决表示遗憾,但仍将为瑞山浮石寺金铜观音菩萨坐像回归本来之处竭尽全力”。
这尊高丽时代金铜观音菩萨坐像(佛像)是韩国盗贼团伙于2012年10月从日本对马岛寺院观音寺偷走后带回国内的。与日本寺院围绕所有权争执7年之后,佛像最终将被送回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主审法官 Oh Gyeongmi)于26日在瑞山浮石寺针对国家提起的动产交付请求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了原审原告败诉的判决并予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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