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侵占资金用于拆借偿还基金赎回款”
前代表金某1.3万亿韩元级基金诈骗案获刑40年终审定谳
因涉及规模约1.3万亿韩元的基金诈骗案被判处40年有期徒刑并已获终审确定的前Optimus资产运用公司代表 Kim Jaehyun,在因侵吞公司资金被追加起诉的案件二审中,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6-3庭(审判长法官 Lee Ui‑young、Won Jong‑chan、Park Won‑cheol)25日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挪用)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 Kim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曾判处 Kim某有期徒刑5年。
二审合议庭认可了一审认定有罪的全部指控。但同时说明减刑理由称:“Kim某挪用的资金大部分似乎用于向诈骗受害者支付基金赎回款以进行拆东墙补西墙,如与此前已确定刑期的案件同时宣判,应当考虑量刑上的平衡。”
Kim某被控于2020年5月与Optimus关联公司 Haeduk Powerway 前代表 Park某一起,将该公司最大股东 Hwaseong Industry缴入的增资款50亿韩元提取出来,擅自用于Optimus基金赎回。此外,还有将 Haeduk Powerway 贷款资金约130亿韩元用于Optimus基金赎回的嫌疑。
一审指出:“在明知 Haeduk Powerway 迫切需要 Hwaseong Industry 的出资本金的情况下仍实施犯罪,考虑到挪用金额的规模以及犯罪行为给 Haeduk Powerway 股东造成的损失,其罪责重大”,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前,Kim某以投资公共机构应收账款为名欺骗投资者,侵吞约1.3万亿韩元,被指涉及所谓“Optimus基金赎回事态”诈骗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0年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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