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市-光州银行签署“共生结算系统运营”业务协议
支持中小企业合同款项稳定回收
光州广域市(市长 Kang Gijeong)24日表示,为在公共部门引入共生结算系统,已与市金库光州银行签署了《共生结算系统运营业务协议》。
当天的协议签署仪式在光州市行政副市长 Mun Yeonghun 和光州银行副行长 Lee Ugyeong 出席的情况下举行。
“共生结算制度”是为了解决企业间支付货款时,货款回收延迟或因票据导致的弊端而实施的一种票据替代结算手段。与地方自治团体存在直接交易关系的交易企业(发包方)将应支付给下游交易企业(承包方)的货款安全地存入共生结算专用账户中,并在约定的付款日以现金支付的电子货款结算方式。必要时,承包企业可在结算到期日前提前变现,从而确保资金流动性。
为消除支付货款时因票据引发的连环倒闭等弊端,该制度首先在民间领域实施。随着2021年10月《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生合作法》修订,以及去年6月相关指引制定,该制度得以扩大并实施至地方自治团体。
光州市根据当天的业务协议,将从今年11月起,在采购服务和物品等公共采购时,利用共生结算系统支付货款。
行政副市长 Mun Yeonghun 表示:“在高物价、高利率等经济低迷导致困难加剧的背景下,共生结算制度将在为本地中小企业营造企业间共同成长环境、提高资金流动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称“希望有更多企业参与并积极利用共生结算”。
希望通过共生结算方式收取货款的企业,只需按照光州市的招标公告,与光州银行签订约定后申请货款即可。关于约定签订、货款支付方式、使用所带来的优惠等共生结算的具体利用事项,可通过中小风险企业部的共生结算呼叫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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