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马昌大桥财政支援金问题,庆尚南道与运营公司之间的意见分歧最终走向国际诉讼。


马昌大桥作为一条民资道路,其运营公司以未能从庆尚南道获得数亿韩元财政支援金为由,向国际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庆尚南道则预告将强硬应对。


于2008年7月1日正式通车的马昌大桥,是一座连接昌原市马山合浦区加布洞和城山区归山洞、全长1.7公里的海上大桥。


马昌大桥的大股东麦格理韩国基础设施投资公司(MKIF)出资338亿韩元,占股70%,并投入后顺位贷款790亿韩元,占后顺位贷款的50%,自2008年至2038年取得为期30年的管理运营权并负责运营。


金英三庆尚南道交通建设局局长正在发布关于马昌大桥国际仲裁提诉相关应对方向。 [照片=李世玲 记者供图]

金英三庆尚南道交通建设局局长正在发布关于马昌大桥国际仲裁提诉相关应对方向。 [照片=李世玲 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去年9月28日,马昌大桥方面以在向庆尚南道申请的42亿韩元财政支援金中,有34亿韩元未获支付为由,向国际商会(ICC)提交了国际仲裁申请书。


据庆尚南道和马昌大桥方面介绍,主管机关庆尚南道与项目实施法人马昌大桥于2017年1月26日签订了变更实施协议,将原先的最低收益保障(MRG)方式改为收益分成方式。


在最低收益保障方式下,如日均实际通行量低于预估通行量所产生的收入差额,由地方政府予以补偿;马昌大桥则取得全部通行费收入,并承担运营所需的全部费用。


变更协议签订后,按照名义价格基准通行费乘以实际通行量所得金额,以马昌大桥68.44%、庆尚南道31.56%的比例进行分成。


作为替代,庆尚南道承担优先贷款本息和法人税等费用,其余运营成本由马昌大桥承担。


马昌大桥方面称:“根据2017年变更协议,我们从道厅获得了按协议计算的财政支援金,但庆尚南道今年1月起通知,将适用与以往不同的、其自行制定的财政支援金计算标准。”


“此后,庆尚南道在我们今年申请的42亿韩元财政支援金中,仅支付了剔除34亿韩元后的8亿韩元。我们多次发送公文并上门抗议说明立场,但未能达成协商,因此按照变更实施协议当时约定的争端解决方式提出仲裁申请。”


马昌大桥。庆尚南道厅供图

马昌大桥。庆尚南道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庆尚南道23日在道厅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发布会予以反驳,称:“我们只是从今年起开始适用在2017年变更协议中重新确定的财政支援金计算标准。”


交通建设局长Kim Youngsam表示:“变更协议签订时,计算标准已经发生变化,但在全面调查中发现,新标准一直未得到适用,这是我们纠正与协议不符之处的过程。”


他接着表示:“自去年8月起,我们对马昌大桥财政支援金的适正性进行了全面调查,确认过去7年财政支援金存在过度支付情况。自去年起我们试图通过协商妥善解决,但由于无法缩小意见分歧,从今年1月起,对截至目前应支付的财政支援金中34亿韩元予以保留。”


庆尚南道表示,将围绕附加通行费收入、用于决定基准通行费的消费者物价指数、通行费收入分成标准等主要争点,制定方案应对仲裁。


Kim局长称:“我们将委任法律代理人,向国际商会提交答辩书,并将积极应对国际仲裁,尽最大努力防止财政支援金再被不当支付。”


国际商会将在收到被申请人庆尚南道提交的答辩书后,组建仲裁庭,推进仲裁审理和裁决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