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与3名男子结婚
春川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一名二十多岁的女性通过中年离异男女交友应用等途径结识多名受害者,谎称要与对方结婚,骗取约1亿5000万韩元,被判处实刑。


22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部审判长Song Jongsun表示,以诈骗罪被起诉的A某(27岁,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A某于2021年4月在江原道春川市一处酒馆做服务员时结识了受害人B某。她被控于2021年5月至11月期间,以与B某“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为名进行欺骗,分84次骗取共计9800余万韩元,并因此被移送审判。


“帮我还清债,这辈子对你最好”……骗中年男的钱的20多岁女子 View original image

她对B某称:“我想和你一起到庆山去生活,帮你打理你经营的炸鸡店,但我大概背负着2000万韩元左右的债务,一时很难离开春川。如果你帮我还清债务,我就和你一起回你的老家,让你幸福,并且努力工作把债也还清。”以此类话语欺骗B某。


但调查结果显示,A某并无与B某结婚的打算,她打算将从B某处拿到的大部分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生活费。此外,A某既无其他财产,也没有固定收入,根本没有偿还所借款项的能力。


A某还于2021年11月在中年离异男女交友应用上结识了C某,同样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她对C某说:“我向朋友借了钱要还,先借我200万韩元”、“我会申请个人重整并找到工作,马上把钱还给你”、“只要你把钱借给我,我这辈子都会在你身边好好对你”,以此为由,分107次骗取约4700万韩元的汇款。除此之外,在同一应用上结识的另一名中年男性D某,也被她以类似手法诱骗汇款370万韩元并被其侵吞,这一事实在审理过程中被揭露。



Song审判长指出:“本案犯罪情节恶劣,且涉案金额不小,但B某的损失大部分尚未得到弥补,也未能达成和解。”他接着就量刑理由说明称:“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悔罪、向B某提存了2000万韩元、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或支付了部分赔偿金等因素,最终确定了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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