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同学母亲误以为她和自己丈夫在一起
法院认定构成情感虐待行为
一名向未成年人暗示其母亲有婚外情的50多岁女性,被判定构成虐待儿童。
21日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6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Gyeongseon,于17日以违反《儿童福利法》实施虐待儿童的罪名,判处对简易命令不服的50多岁主妇金某罚金300万韩元。
居住在首尔钟路区的金某于2021年1月30日下午1时47分左右,给自己儿子的朋友、被害人A某(15岁)打电话称:“你妈妈和我丈夫在一起,所以联系不上他们”,并说“你知道这是婚外情吗”。这一切源于她误以为自己的丈夫与A某的母亲在一起。
10分钟后,金某再次给A某打电话,说“你朋友的爸爸也不回家”,又说“听说你妈妈已经离婚了,他们俩在一起所以联系不上,你赶紧给你妈妈打电话试试”,不断催促。
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综合考虑被告当时对受害儿童表现出的态度、行为程度、受害儿童对该行为的反应以及行为前后受害儿童状态的变化等,可以认定构成情绪上的虐待行为。”
事实上,A某在约15分钟内三次从金某处听到关于亲生母亲离婚、婚外情等内容,精神上受到巨大冲击。由此对母亲的信任被破坏,一度拒绝与母亲交谈,母女关系恶化。
合议庭解释称:“情绪虐待儿童行为的故意,只要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可能导致儿童精神健康及发育受损的危险或可能性有间接认识,即可予以认定。”
同时补充道:“受害儿童正在诉说痛苦,被告则向受害儿童的母亲推卸责任,而且被告还曾登门到受害儿童家中,进一步煽动不安,这些情节在量刑上被作出不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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