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等罪名 40多岁信访人被判刑1年6个月
针对公务员的恶意信访过去5年达12万件
一名让新进公务员下跪并用脚踢其胸部等实施暴力和辱骂的恶意信访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0日,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5部(审判长 Jang Giseok)以妨碍公务、伤害等罪名,判处被起诉的A某(40多岁)有期徒刑1年6个月。A某因被控于去年7月25日在釜山东莱区一处行政福利中心,将公务员B某叫到外面,逼其下跪并用脚猛踢胸部等实施殴打而被移送审判。A某还被指控以圆珠笔作势刺向B某进行威胁。
当时,A某前往该行政福利中心申请基础生活保障。负责人B某在面对A某“快点办理”的催促时,向上级报告了信访内容,A某看到B某与上级通话的样子,误以为对方在嘲笑自己,勃然大怒。
于是,A某将B某叫到外面,呵斥道:“你怎么能一边笑一边说我的事?没见过因为泄露个人信息而被免职的公务员吗?跪下道歉”,对其大声威吓。随后,他一脚踢向B某胸部将其踢倒,当B某再次站起来时,又以圆珠笔作势要刺过去进行威胁,据悉情况如此。
因A某的殴打行为,B某受到了包括挫伤在内、需两周才能痊愈的伤害。
据称,自2008年以来,A某持续到行政机关请求福利支援,一旦事态发展不如自己所愿,就对公务员不断进行辱骂。B某的同事在法庭上作证称:“事件发生后,他仍经常来(行政福利中心),要求也很多,令我们非常吃力。”
A某在确认了记录上述情形的闭路电视(CCTV)视频后,仍在法庭上主张:“我没有威胁,是B某自己下跪的。”还辩称自己不是用脚踢B某,而是朝空中踢了一脚。
但合议庭认定A某的殴打和辱骂行为构成有罪。只是对于A某以圆珠笔威胁B某的指控,因证据不足被认定无罪。
合议庭指出:“作为新入职公务员的被害人,很可能因本案遭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被告对受害公务员并无愧疚之心,至今仍一味否认全部犯罪事实并以各种借口搪塞。”
合议庭接着表示:“考虑到受害公务员在本案之后仍需直接接待信访人的工作特性,其在履职过程中难免会对类似犯罪产生恐惧”,“若从轻处罚,被告再次实施类似犯罪的可能性较高,综合这些因素,决定判处实刑。”说明了量刑理由。
针对公务员的恶意信访近5年达12万件
另一方面,根据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所属、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Yongpan 于10日从行政安全部获取的资料显示,近5年来,针对公务员的恶意信访(包括辱骂、暴行、性骚扰等)多达12万件。
2018年恶意信访为1万8525件,▲2019年为2万5548件 ▲2020年为2万6086件 ▲2021年为2万7133件 ▲2022年为2万6685件。去年恶意信访数量较前一年略有减少,但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44%以上。
在“公务员正被无防护地暴露在恶意信访人面前”的批评声中,政府于去年修改了《信访处理法》施行令,引入了在信访室配备安保人员等具体保护措施。然而,截至今年3月底,便携式防护设备的配备率仅为63.5%,专门负责部门的指定率也只有71.8%,保护环境尚未完全建立,各地方自治团体之间的差异也被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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