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行凶…维持“2年徒刑”判决
母亲恳求从轻处理
一名30多岁的男子因母亲不给零用钱而纵火,被控告后在二审中仍被判处实刑。尽管母亲为儿子请求宽大处理,但量刑并未减轻。
据News1报道,光州高等法院第1刑事部(审判长 Park Hyeseon)于19日驳回了因现住建筑物放火、特殊尊属威胁罪被起诉并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的A某(30岁)及检方的上诉。
A某于今年4月13日凌晨5时3分左右,在光州一处住宅内,朝着60多岁的母亲使用工具点火进行威胁,随后又被控对母亲的住宅纵火。
之后,他在家中纵起的火势蔓延至房屋天花板和墙面等处,造成财产损失。所幸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悉,A某之所以做出上述行为,是因为“50万韩元”。他向母亲提出“给我50万韩元”的要求,但在母亲未予答应后,酒醉之下实施了本案犯罪。
此前在6月进行的一审中,合议庭表示:“本案犯罪行为很可能给被告人的母亲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精神痛苦。对有人居住的建筑物纵火,极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并可能对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罪质严重”,因而判处实刑。
合议庭接着指出:“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作为被害人的被告人之母亲正在请求宽大处理等情节,决定本案刑罚。”
在因A某与检方双方上诉而开启的二审中,再次审理此案的合议庭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称:“虽然被告人的母亲正在请求宽大处理,但原审的宣判属于裁量的合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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