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宣示性条款
扩大金融支持等强化实效性
推动全面修订

转为常设法的《促进中坚企业成长及强化竞争力特别法》于19日正式施行。中坚企业界表示欢迎,称将扩大特别法作为涵盖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先进国家型伙伴关系稳定法律基础的地位与价值。


韩国中坚企业联合会当天通过以 Choi Jinshik 会长名义发表的评论称:“作为中坚企业政策的法律依据,‘特别法’稳定的法律地位,不仅将成为中坚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也将为连接作为未来中坚企业的中小企业与作为中坚企业未来的大企业的‘作为流动的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转为常设法的《中坚企业特别法》正式施行 View original image

Choi 会长表示:“在被称为后疫情时代、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全球经济环境剧变中,需要探索顺应变化和广泛吸纳一线需求的特别法进化方向,使各规模、各行业的中坚企业都能有效应对。”他还表示,将“通过全面修订,改革未能体现通过持续投资实现成长这一中坚企业特性的消极、僵化金融体系,大幅扩大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解决中坚企业长期存在的岗位错配等问题,从而不断强化特别法的实效性”。



Choi 会长还表示:“特别法只有在发挥催化剂作用,牵引中小、中坚、大企业的互惠合作,使整个企业生态系统顺畅运转,而非仅服务于名为中坚企业的特定企业群体时,才能获得真正的价值认可。”他强调,将“以积极投资和创造就业、高度经济贡献为基础,忠实履行作为大韩民国经济中心和企业成长桥梁而赋予中坚企业的‘连接与共生’使命,从而体现‘特别法’实施的时代意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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