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认定因床垫造成辐射暴露及对人体有害认知存在过失”
针对被检出含有致癌物氡气的床垫制造商大进寝具提起集体损害赔偿诉讼的消费者,在一审中败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0部(审判长法官 Jeong Chanwoo)19日就2018年由 Lee某等478人以大进寝具及代表理事A某等为对象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判决,裁定原告败诉。
他们主张,自2006年至2015年期间使用大进寝具生产的负离子床垫后,甲状腺疾病、白血病及癌症等疾病的发病可能性升高,因此向大进寝具等提起诉讼,要求4.8亿韩元的损害赔偿。
合议庭认为:“难以认定大进寝具制造和销售的床垫在当时技术水平下未能具备可合理期待范围内的安全性,或认为本案各床垫的制造及销售行为违反当时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因而违反法秩序而构成违法”,“也难以认定其已经认识到因床垫导致的辐射暴露可能对人体有害,或者在未能认识到这一点方面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失。”
此外,合议庭亦未采纳这样的主张:原子力安全委员会负有从日常生活中的辐射中保护国民健康和环境的义务,却未尽此责,因此政府应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氡气床垫事件”是指2018年5月,国内一家中小型床垫制造企业大进寝具销售的床垫被检出大量氡气的事件。氡气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指定的一类致癌物,被认为是通过呼吸道诱发肺癌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时,原子力安全委员会对大进寝具的一款床垫进行调查后发布结果称,其年度外部辐射剂量为0.06毫西弗,未达到《生活周边辐射安全管理法》规定的加工产品安全标准(1毫西弗)。
但在第二次调查结果中,7种大进寝具床垫的年度辐射剂量被测量为1.59至9.35毫西弗,原子力安全委员会据此启动了产品回收等行政措施。此后,在其他企业销售的产品中也检测出超过标准值的氡气,引发事态进一步扩散。
大进寝具消费者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在一审中接连被判原告败诉。去年8月,69名消费者提起的诉讼败诉;去年10月,多名消费者提起的另一宗诉讼也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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