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农协组合长涉在职期间“捐赠行为”嫌疑
任职期间若向选民等提供财产利益将以捐赠行为论处
在迎新年日出活动上,将5万韩元纸币插在祭祀桌猪头上的前任组合会长被判处罚金。这是因为其在任期内实施了被禁止的“捐赠行为”的嫌疑被认定成立。
18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部法官 Lim Youngsil 表示,因涉嫌违反《关于公共团体等委托选举的法律》而被起诉的前任组合会长A某(69岁),被判处罚金50万韩元。
A某在担任光州光山区某农协组合会长期间,于2020年1月1日新年之际,出席了由组合登山会主办的新年迎新活动。当日活动上准备了寓意祈愿村庄安宁与繁荣的祭祀桌,A某被指控在该祭祀桌的猪头上插了一张5万韩元纸币,构成捐赠行为,因而被移送法办。
农协、水协、林业组合的组合会长及中央会长在任职期间,如向选举权人或选举权人的家属提供财产上利益,或表示提供利益的意思,即构成捐赠行为,将受到处罚。
《关于公共团体等委托选举的法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在任期间禁止捐赠行为的宗旨,是为了防止现任组合会长通过捐赠行为巩固潜在支持基础,从而对今后的选举产生影响,损害选举的公正性。
A某参加了今年3月举行的第3届全国同步组合会长选举,但落选。对此,合议庭认为,将钱插在猪头上的行为并未对选举产生影响。
合议庭指出:“被告曾因同类犯罪受罚,此类行为妨碍公正透明的选举制度运行,其罪责不轻。”接着表示:“但考虑到被告正在反省,以及其实施捐赠行为的动机、捐赠行为的次数和捐赠金额规模等因素,本次犯罪相对不算严重,且捐赠行为似乎并未对选举结果产生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判处罚金刑。”并说明了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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