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于18日将某知名餐饮加盟连锁企业A公司因向加盟店主过度强制购买必需品的违规行为,举报至公平交易委员会。
在餐饮业中,必需品是指为保持加盟业务统一性,与主要商品的口味或质量标准相关的商品。若被指定为必需品,加盟总部可以指定交易对象进行供应,加盟店则被强制购买。
A公司向加盟店供应必需品a商品时,将原先广告宣传的产品更换为质量较低的b商品,却以高价供货。此后,当加盟店经营者自行采购与广告商品质量相同的a商品提供给顾客时,A公司不仅解除加盟合同,还以供货价3倍的金额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此外,A公司还将与商品口味或质量无直接关系的一般工业品或市面流通商品也指定为必需品,强制加盟店经营者以高价从A公司或其指定的经营者处进货。
除此之外,A公司在官网上公布的预计销售额,与信息公开书中记载的内容不同,被指存在过度夸大的情况,并且在完全未考虑各门店特性的情况下编制并发放预计销售额测算书。
京畿道表示,在受理A公司加盟店经营者集体申请争议调解,并通过加盟业务交易争议调解协商会推进调解程序的过程中,确认了A公司的不公平行为。京畿道曾尝试在合理水平上促成争议解决,但由于A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调解,为了救济加盟店经营者的损失并确保争议调解制度的实效性,最终决定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
京畿道认为,A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加盟事业法》中关于虚假、夸大提供信息,限制交易相对方,擅自不当解除加盟合同以及强制购买等相关规定。
尤其是在必需品方面,即使是与主要商品的口味、质量无关的市面流通商品或工业品,像A公司这样仅贴上加盟总部的标志,或像其他公司那样稍微变更成分后就指定为必需品,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的交易惯例,有必要得到改善。
Heo Seongcheol(音)京畿道公平经济科长表示:“一旦加盟总部将某些市面上容易购买的流通商品或工业品指定为必需品,加盟店就被强制购买,即便单方面提高价格,也往往以营业秘密为由,实际上难以提出异议。希望通过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制度改善,防止加盟总部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从而缓解加盟店面临的困难。”
京畿道目前运营公平交易支援中心,不仅受理加盟业务交易争议调解,还面向在代理店、分包、 大规模流通、一般不公平交易等各类公平交易领域遭遇困难的中小商工人,提供损害咨询和争议调解服务。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