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法官空缺成现实…大法院“小合议庭审判”势必受影响
代行大法院长职权者认定行使“大法官提名权”不当
每名大法官一年办理逾4000件案件…大法院审判受阻
随着An Cheolsang代行大法院院长决定不行使大法官提名权,如果在明年1月1日之前仍未任命大法院院长,将出现3名大法官同时空缺的局面。即便在今年之内任命新任大法院院长,由于大法官推荐、提名、听证会等程序需耗时约3个月,大法院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将以“不完全体”状态运行。尤其是从明年1月1日起,负责小合议庭审理的大法官两个席位出现空缺,预计案件审理将被大幅拖延。
An代行在16日召开的大法官会议上表示:“代行大法院院长职务的权限原则上以暂时维持现状为原则,因此对通常业务可以行使权限,但对需要政策性决定的事项,宜予以保留或克制”,并决定不进行为行使大法官任命提名权所需的事前程序。
大法院审判由包括大法院院长在内13名大法官参加的全员合议庭和由4名大法官组成的小合议庭两部分构成。全员合议庭仅负责在小合议庭未能达成合议或需要变更判例等重要案件,通常由小合议庭每月定期进行2至3次宣判。
明年1月1日退休的Min Yusuk、An Cheolsang大法官分别所属的大法院第2部和第3部,届时将由3名大法官负责审理并作出判决。只要小合议庭由3名以上大法官组成,即可进行审理和宣判,因此即便两名大法官退休,也不会出现上诉审本身中断的最坏局面。
但在3名大法官体制下,如遇到必须由其中一人回避或被排除在案件之外的情形,仅凭两名审判官无法推进审理,事实上等同于审判中断。以去年为基准,一名大法官一年处理的案件多达4000余件,一旦大法官空缺状态长期化,预计上诉审判的处理速度将显著放缓。
大法院相关人士称:“如果大法院院长空缺的状况持续时间过长,大法官空缺状态也会随之延长”,“只有任命大法院院长,所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应尽快提名大法院院长并推进人事听证会。”
同时,关于明年的法官人事,16日大法官会议决定,由权力代行者负责办理法官连任,法官定期人事也将按既定日程推进。对法院公务员的明年定期人事也将正常进行。
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就“为保障国民获得充分审判的权利并参考以往先例,权力代行者可以代行大法院院长的审判长权限进行审理”这一点形成了一致意见。
原本外界预测大法官会议不会一次结束,但考虑到事态的重大性等因素,据悉大法官们迅速作出了决策。不过,大法官们表示,将视今后大法院院长任命程序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将就代行权限的范围重新进行讨论。
另一方面,当天大韩律师协会推荐了5人作为大法院院长候选人,分别是前大法官Cho Huidae(司法研修院第13期)、宪法裁判官Lee Jongseok(第15期)、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Lee Gwangman(第16期)、首尔高等法院部长法官Hong Seungmyeon(第18期)、大法官Oh Seokjun(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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