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3年内→延长至10年计入资历
八级及以下多子女公务员获晋升加分

根据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的《公务员任用令修正案》,抚养未成年多子女者将在公务员经历职招聘和晋升等方面获得优待。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关。 图片由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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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人事革新处表示,已预告制定《公务员任用令修正案》。修正案将经过相关程序后于明年1月内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首先,在公务员经历招聘时,将放宽对抚养未成年多子女者的经历认可条件,这是考虑到因生育和抚养子女导致经历中断的情况。此前仅在离职后3年以内的情形才可获得经历认可;但今后,如正在抚养2名以上未成年子女,将把离职后可获经历认可的期限延长至10年,使其可以报考经历招聘。


其次,将制定对8级及以下多子女公务员的晋升优待方案。在从9级晋升8级、从8级晋升7级时的考评中给予加分,关于具体的多子女条件和加分方案,将由各部门自行决定。


此外,修正案还包括:▲将公务员晋升所需的最低任职年限最多缩短5年 ▲为应对灾害,如出差、派遣达到一定期限以上,可指定代理公务员的法律依据 ▲在调任至类似职务岗位时,灵活适用调任限制期限 ▲整合精简人事运营委员会 ▲在录用重度残疾人公务员时,放宽经历认可条件等内容。



Kim Seungho人事处处长表示:“此次修订旨在营造灵活、自主的人事运营环境,并为克服低生育率危机作出贡献。今后也将持续改进公务员人事制度,助力提升政府竞争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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