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50多岁面包店老板8年徒刑
连地方政府发放的就业补助金也骗走
法官:“被用于牟取金钱利益和性满足”

一名雇用20多岁智力残障女性为员工、先后4次对其实施性暴力,并以虚假资料骗取地方自治团体发放的雇佣补助金的50多岁面包店老板,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联合新闻社16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寧越支院刑事第一部(审判长 Kim Shinyu)以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对残障人准强奸)、违反《地方自治团体补助金管理相关法律》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51岁)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同时下令,对其在与儿童、青少年及残障人相关机构中的就业限制7年,并处以3年保护观察。


在保护观察期间,法院还作出遵守事项,包括不得接近或联系被害人及其家属,必须完成由保护观察所实施的8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等。


以人工费名义从地方自治团体骗取600万韩元补助金
16日,春川地方法院宁越支院刑事1部在Kim Shinyu 支院长主审下表示,因涉嫌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对残障人准强奸)及违反《地方自治团体补助金管理法》而被拘捕起诉的A某(5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照片=亚洲经济提供]

16日,春川地方法院宁越支院刑事1部在Kim Shinyu 支院长主审下表示,因涉嫌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对残障人准强奸)及违反《地方自治团体补助金管理法》而被拘捕起诉的A某(5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照片=亚洲经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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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在江原道某地区从事面包制造和销售业务,被控自2021年11月至同年12月中旬期间,在店内厕所、总店内室和办公室、酒店客房等处,对通过熟人介绍而雇用的二级智力残障女性员工B某(26岁)实施4次性侵。


公诉书中还包括另一项指控:根据正规岗位就业支援项目,地方自治团体按每名劳动者每月向经营者支付100万韩元的规定,A某虽然仅向B某支付50万韩元工资,却虚构资料,谎称支付了100万韩元以上,从2021年11月起的6个月间,以人工费名义从地方自治团体骗取了共计600万韩元的补助金。


A某在审判过程中辩称:“是因为感受到被害人的好感表达,才产生想与其建立恋人关系的动机。”


然而,证据调查及被害人一贯的陈述表明,A某在部分犯罪过程中曾对被害人说“不要告诉父母”,并在未获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脱去其衣物,且不允许其重新穿上已脱下的衣服。


合议庭判决称:“被告人从一开始就仅为利用被害人办理追加贷款而将其雇为店员,并且伪造工资资料,非法领取补助金。”


合议庭接着指出:“从其意图获取金钱利益或性满足而利用被害人的犯罪情节和动机等来看,罪质恶劣。由于对残障人实施准强奸行为,被害人遭受了相当严重的精神打击,综合考虑请求严惩等因素,确定了本案刑罚。”



另外,A某与检方均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二审正在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合议庭审理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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