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大法官会议备受关注…代理大法院院长“权限范围”成争议焦点
大法院法官提名被指超越代理权限
明年2月约3100名法官的人事任命也成问题
在金命洙大法院院长退任后,讨论安哲尚大法院院长职务代理人权力行使范围的大法官会议将于下周召开。大法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即为临时会议。
由于李均镛大法院院长候选人提名告吹,若导致大法院院长空缺长期化,明年1月1日即将退任的安哲尚、闵有淑大法官的继任者,是否可以由大法院院长职务代理人向总统提名任命,将成为本次会议最重要的争点。如果在明年1月1日前新任大法院院长仍未就任,而职务代理人安哲尚本人退任,则出身于“民辩”会长的金善洙大法官将接任职务代理人。
据法律界13日消息,13名大法官将本次大法官会议的核心议题压缩为决定职务代理人是否拥有大法官候选人任命提名权,以及对明年1至2月预定进行的法院定期人事的决定权。由于此前存在由大法院院长职务代理人主持大法院全员合议庭审理和宣判的先例,因此预计这部分将被排除在本次大法官会议的主要议题之外。
据悉,大法院法院行政处正在以既有法律原理为基础,针对尚无既定先例或规定的大法院院长职务代理人可执行的职务范围,预留多种可能性,撰写向大法官们汇报的报告书。大法官们计划以该报告书为基础进行会议讨论。
法院内部正在形成一种气氛,即认为安职务代理人提名大法官候选人已超出职务代理人的权限范围。据悉,在上月25日举行的大法官会议上,多数大法官表示,下一任大法官的任命提名难以被纳入职务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在此前10日举行的大法院国政监察中,法院行政处处长金相焕(大法官)也表示:“职务代理人是否可以提名两名大法官,存在疑问。”
不过,法院行政处正在研究这样一种方案:由职务代理人启动为提名大法官所需的事前程序,以便在新任大法院院长被任命后能够迅速完成提名。即在提名大法官之前先征求候选人推荐并进行审查,再组成大法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进一步筛选最终候选人,从而提前推进相关程序,以避免因大法官空缺导致大法院审判陷入瘫痪的最坏局面。
但从推荐大法官候选人、经过审查程序到作出推荐的推荐委组建阶段起,就预计将遭遇困难。根据《法院组织法》,推荐委由6名当然委员、1名非大法官的法官,以及3名具有学识和德望、在各界专业领域经验丰富且不具备律师资格的人等4名非常任委员组成,而非常任委员由大法院院长委任。正因如此,围绕大法院院长职务代理人能否委任推荐委的非常任委员,意见分歧较大。
预定在明年1至2月进行的法院一般职公务员和约3100名法官的人事安排同样是问题。法官人事需经人事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大法官会议同意,由大法院院长作出任命;法官的职务分配则由大法院院长决定。由于此前从未有过由职务代理人执行法官人事的先例,因此有必要进行法律层面的审查。法院内部占主流的观点认为,在大法院院长职位空缺的情况下,事实上难以进行法官人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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