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间公寓分售价节节攀升,由公共部门供应的土地租赁型、持分积累型分售住宅等所谓“半价公寓”备受关注。专家建议,从居住稳定和资产增值手段的角度,权衡各类住房的优缺点后再申请认购。
土地租赁型住房是首尔住房城市公社(SH)供应的代表性“半价公寓”。由公共机构持有土地,购房者仅取得建筑物所有权的一种分售住宅类型。由于不含在公寓分售成本中占比逾半的土地价格,初始分售价可降至民间分售价格的30%至60%水平,因此被称为“半价公寓”。即将于本月16日启动预先认购申请的“麻谷10-2小区(260户)”就是典型案例。专用面积59平方米户型的预计建筑物分售价约为3亿1119万韩元。
另一种“半价公寓”是京畿住宅城市公社(GH)供应的持分积累型分售住宅。购房者先负担分售价的10%至25%,之后在20至30年间每隔4年逐步增加其住房持分,最终实现自有住房的一种类型。以代表性的案例来看,在将建于京畿水原光教新都市A17地块的600户分售房源中,预计有240户以持分积累型方式供应。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光教地区专用59平方米户型的初始分售价预计为1亿2500万韩元。
土地租赁型和持分积累型的共同点在于实际上都需要支付“租金”。土地租赁型住房的分售价中不含土地价格,因此入住者需向公共机构支付土地租金。以麻谷10-2小区为例,预计土地租金为每月69万7600韩元。持分积累型住房也需为公共持分支付使用费。若仅持有25%的持分,则需为剩余75%的持分支付租金;取得的持分越多,使用费就越少。
土地租赁型与持分积累型住房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能否与建筑一并拥有土地,以及在转售限制期结束后能否进行“个人交易”。持分积累型住房可以与建筑一并拥有土地,并且在10年的转售限制期结束后,可以按市价出售给他人,因此能够获取价差收益,被视为一大优点。但其销售价格并非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而是按GH制定的单独方式决定;若在持分尚未达到100%之前出售,收益需按持分比例与GH分配。
相反,土地租赁型住房根据现行法律只能回售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等公共机构。住房不能自由买卖,处置价格大致为分售价加上物价上涨率和定期存款利率的水平,因此被评价为实际上难以获得有意义的价差收益。不过,土地租赁型住房的优势在于,可用相对低廉的成本长期居住在自己名下的住房中。尤其是在近期全租诈骗问题凸显、月租大幅上涨的背景下,被认为有助于提升居住稳定性。居住40年后可通过续约将最长期限延长至80年(40+40)。
NH农协银行房地产专业委员 Yoon Sumin 表示:“从居住的角度来看,成本是关键因素,因此能够以相对低廉的租金实现稳定居住的土地租赁型住房更为适合;从资产增值的角度来看,可以获取价差收益的持分积累型分售住宅则更为合适。建议比较各类住房的优缺点后再决定是否申请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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