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裁定传单散发禁令条款违宪
检方已撤回对因散发对朝传单而被起诉的自由北韩运动联合代表 Park Sanghak 的公诉。这距离宪法法院就“禁止对朝传单法”作出违宪决定仅约半个月。
据法律界11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当天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6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Kyungseon 提交了对 Park 代表的公诉撤回书。所谓公诉撤回,是指检察官在一审宣判作出之前撤回已提起的公诉。若检察官提出公诉撤回请求,法院将驳回公诉。
Park 代表被控于2021年4月在与非军事区(DMZ)相邻的江原道、京畿道一带,两次将对朝传单和小册子以及1美元纸币分装入10个气球,飘向北韩境内,去年被不拘留起诉。适用的法律条款是2021年3月施行的《南北关系发展法》第24条第1款。根据该条款,在军事分界线一带,若向北韩实施特定行为,可能危害国民生命、身体安全或引发严重危险的扩音器广播、传单等散布行为被禁止。如有违反,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宪法法院于上月26日就禁止散布传单等的该条款第3项作出违宪决定,称其对表达自由的限制过度,违反宪法。根据宪法法院的决定,该条款即刻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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