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跟踪犯罪服刑6个月出狱后发来“过得好吗”信息
《跟踪处罚法》实施2年举报近2万件

“多亏你,我好好上了一堂人生课。”


一名三十多岁男子因跟踪前女友被判实刑出狱后,仍发送此类信息再次实施跟踪,法院对此判处的实刑比此前长一倍。


(本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 [图片出处=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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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法官Shin Seowon于上月22日,以违反《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罪名,判处被告A某(34岁)有期徒刑1年,并责令其接受40小时跟踪治疗项目。


A某被控自去年12月至今年7月期间,多次给过去的恋人B某打电话或发送信息,制造不安感和恐惧感,实施跟踪行为。


据悉,他曾因去年7月对B某实施跟踪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入狱服刑,并于同年12月初出狱。


调查结果显示,A某在出狱一周之内便向受害人发送手机短信,内容包括“你过得还好吧”“多亏你,我好好上了一堂人生课”等。


此后,今年1月末,他又来到B某的工作单位门前,在附近徘徊约30分钟后打电话说“如你所愿,我已经成了有前科的人”“出来一下”等。4月初,他又在巷子里等候,趁受害人回家途中上前表示“我已经为罪行付清了代价”,要求复合等,在此期间共实施了8次跟踪行为。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被告出狱后仅一周便再次联系受害人,重复同类犯罪,此前还曾因对同一受害人实施特殊恐吓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存在前科”,“有必要对被告予以严厉处罚。”


《跟踪处罚法》以对跟踪犯罪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为基本内容。受处罚的对象包括:违背对方意愿、无正当理由接近、尾随或阻挡去路的行为;在对方居住地、工作单位、学校或其他日常生活场所等地等待或窥视的行为;在居所或其附近放置物品的行为等。如使用凶器等危险物品,将从重处罚。


去年9月21日,新堂站杀人嫌疑人 Jeon Juhwan 正在从南大门警察署被押送至检察机关。警方以其在新堂站女厕跟踪并杀害一名二十多岁女性车站工作人员的嫌疑将 Jeon Juhwan 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 提供]

去年9月21日,新堂站杀人嫌疑人 Jeon Juhwan 正在从南大门警察署被押送至检察机关。警方以其在新堂站女厕跟踪并杀害一名二十多岁女性车站工作人员的嫌疑将 Jeon Juhwan 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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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据统计,自2021年《跟踪处罚法》实施后约两年间,向警方举报的跟踪犯罪案件接近2万件。但在犯罪嫌疑人中,被羁押的比例仅为个位数,有舆论指出,这只会加剧受害者的不安。


据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国民力量党议员Jeong Wootak于8日从警察厅获得的资料显示,自2021年10月至今年8月,向警方报案的跟踪犯罪共计1万9394件。因跟踪犯罪被抓获的嫌疑人中,被羁押的比例在2021年(818人)仅为7%(58人),去年在被抓获的9999人中,羁押比例也仅为3.3%(331人)。



在去年9月新堂站发生的Jeon Juhwan跟踪案件中,一名二十多岁车站工作人员被杀害之后,法务部对《跟踪处罚法》进行了立法预告,内容包括:废除“若受害人不愿追究则无法处罚”的“需受害人提起告诉方可处罚的犯罪”规定,以及在存在再犯忧虑时,可追加“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等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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