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间被判死刑后未执行即死亡者12人…死刑确定者达59人
据统计,在死刑宣告已确定但未被执行、以未执行者身份羁押期间因疾病、 自杀等原因结束生命的人,在过去25年间共有12人。
据法务部等部门1日消息,从1998年至今年6月,因病亡、自杀等非死刑执行原因死亡的死刑确定者共计12人。
其中,2021年和2019年各1人、2015年2人、2011年1人、2009年4人、2007年2人、2006年1名死刑犯在监狱和看守所因疾病等原因死亡。
Li某(当时70岁)因杀害与妻子存在婚外情嫌疑的男性,并肢解、弃置尸体,被以该罪名于1999年2月判处死刑并确定,在狱中服刑,后于2019年7月在首尔看守所以疾病去世。
同期减刑的死刑犯有19人。根据法律规定减轻刑罚的刑法第55条(法定减轻),他们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被改判为20年以上5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除去死亡者和减刑者,目前仍在世的死刑确定者共有59人。其中4人是根据军事刑法被判处死刑。
最近一名被最终判处死刑的罪犯,是2014年在前线部队陆军第22师团一般前哨(GOP)向战友乱射枪支,杀害5名同僚的下士 Lim某。他于2016年2月在大法院被判处死刑,目前关押在国军监狱。
在此之前,残忍杀害前女友父母后,又囚禁并性侵前女友的20多岁大学生 Jang某,于2015年8月被判处死刑。
如果死刑一直得不到执行,这些人将以未执行者身份在看守所或监狱中结束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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