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委员会分包价款联动制问答
“参与联动制企业将获激励”

从本月4日起,将施行分包价款联动制。自当日起,在签订或续签分包合同时,如存在占价款10%以上的原材料,必须签订联动合同。


3日,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开了收录与分包价款联动制相关的200个企业提问答复的资料集。所谓分包价款联动制,是指当主要原材料价格超出在10%以内协商好的变动比例时,按照该变动调整价款的制度。其目标是减轻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者带来的负担,并根据“营造交货单价合理支付环境”的国政课题而制定。


今后,企业如不属于小额、短期交易等例外情形,就必须签订联动合同。协商结束后,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商品名称、原材料、调整要件等内容。即便通过协商决定不实行联动,也要在合同中记载理由,以防范纠纷。


对参与联动制的企业,将提供跨部门层面的激励措施,包括根据分包法减轻罚点和罚款,在公平交易协约履行评价和分包交易模范企业评选时给予加分,免除对联动模范企业的实态调查,在中小风险企业部支持项目中给予加分,以及在产业银行享受利率减免等。


另一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在本月内指定“分包价款联动支援本部”。该本部将提供成本分析支持、开发原材料价格基准指标,并为大企业与中小分包企业提供困难咨询及纠纷解决支持。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随着该制度正式施行,将通过原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诚信协商,推动形成联动合同文化,并有望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共同成长奠定基础。”


此外,政府将运营至12月31日的指导期。在此期间,不会针对分包价款联动相关事项开展职权调查,如有必要,将引导企业自愿整改。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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