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Incheon Aeddeul集会”条例失效
因宪法法院作出违宪决定,一律禁止在市政府前广场举行集会和示威的仁川市条例已失去效力。
宪法法院于26日以全体法官一致意见,裁定《有关仁川爱园使用及管理的条例》第7条第1项第5号甲目违宪。
仁川市以“把充满权威色彩的机关空间还给市民”为宗旨,拆除了市政府停车场和围墙,打造了仁川爱园广场,并于2019年11月1日全面向市民开放。市政府在相关条例中规定,如要使用该广场须获得市政府许可,并且一旦使用目的为“集会或示威”,则一律禁止。
为民主社会而奋斗的律师团体仁川支部及当地市民团体等认为,该条款过度侵犯集会自由,于同年12月向宪法法院提出宪法诉愿。
宪法法院在审理约4年后,最终支持了市民团体一方。宪法法院表示:“草坪广场周边坐落着仁川广域市、市议会办公楼等机关建筑,若以就地方政府行政事务表达意见为目的在此举行集会,则其与场所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是象征意义重大的地点”,“原则上应当保障将草坪广场选择为集会场所的自由”。
仁川市方面主张,由于草坪广场靠近办公楼,一旦举行集会或示威,将对办公楼的安全维护构成威胁。然而宪法法院指出:“既然仁川市自行决断,在紧邻办公楼的区域打造了开放空间,就存在不可避免的一面。”同时补充称:“仁川市可以通过扩充安保人力等方式制定替代方案,在不对草坪广场的集会和示威实行全面限制的情况下,同样能够实现维护办公楼安全和职能运转这一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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