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大量排放企业集中检查结果

洛东江流域环境厅在需要进行臭氧特别管理的5月至9月中旬期间,对辖区内57处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营业场所等进行了检查,其中查处了16处存在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腐蚀磨损、闲置等设施管理不当(8起),未履行排放设施变更申报等审批管理不当(5起),违反废弃物贮存标准及未履行指定废弃物处理计划变更(2起)等。


洛东江厅查获16家大气污染物排放违规企业 View original image

在相关企业中,违反《废弃物管理法》的2家企业将在调查后移送检察厅。其余14家企业则通报给管辖地方自治团体,由其实施行政处分并处以罚款。


Choi Jongwon厅长表示:“今后也将对排放企业进行严格的监视和监督,确保国民能够在更加安全、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并称“还将事先强化宣传,发挥预防功能,努力杜绝违法企业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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