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务员法》修正案立法预告

根据宪法法院作出的“即便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也将其公务员任用永久限制属过度措施”的决定,今后对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将限制其20年内不得被任用为公职人员。


行政安全部25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地方公务员法》修正案将自26日起至11月6日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者将被限制担任公职20年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先,为了重建国民对公职的信任,并体现宪法法院决定的旨意,将未成年人性犯罪者的公职任用限制期限调整为20年。此前,宪法法院就《地方公务员法》中规定,对因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而被判处刑罚或被宣告治疗监护者,永久限制其被任用为公务员的任用失格事由,作出了违宪不合宪法的决定。


此外,为制定对多子女养育公务员在人事上的优待方案,将新设法律依据。此前,仅在对残障人士、理工科专业人员、低收入群体等需要政策性照顾的情形下,才可以在人事上给予优待。


同时,对被解除职务者补充空缺的限制期限也将缩短。现行法律规定,对因被刑事起诉或因重大不正之风而正在接受调查、侦查的公务员予以解除职务时,须经过6个月方可补充空缺。今后为防止因解除职务导致的业务长期空转,补充空缺的限制期限将缩短为3个月。


还将整顿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机关纪律程序的顺畅运行。拥有要求作出纪律议决权的机关负责人,将可依法直接向侦查机关请求并获取与纪律事由相关的侦查记录。



Ko Kidong 次官表示:“作为地方时代主角的地方自治团体的竞争力,正是政府竞争力的衡量尺度”,并称,“今后也将通过提升自治团体自主性和责任性的地方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强化地方政府能力,使各地区能够亲自开创宜居的地方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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