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8年、公开身份7年、限制就业10年
检方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中

一名对住在对面大楼的20多岁女性伺机观察的50多岁男子,深夜架设梯子从窗户闯入住宅,对熟睡中的女性实施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的重刑。


据23日法律界消息,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第1部(审判长 Lee Suung)以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入室强奸)等罪名,判处A某(52岁)有期徒刑8年。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联合新闻供图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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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还判决对其个人信息公开7年,并各自限制其在与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10年,另命其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项目。


4月28日凌晨5时左右,住在旁边建筑的A某将梯子架在B某(23岁)住宅外墙,攀爬后通过窗户闯入,威胁在房间内熟睡的B某并实施性暴力,最终被提起公诉。


调查显示,A某平时一直留意居住在自家对面大楼的B某,并供述称自己在饮酒状态下闯入并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A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由于未能充分勃起,属于强奸未遂,但合议庭并未采纳其说法。


因本案被指定为采集基因样本对象的A某,经DNA比对,又被查明其于2019年8月8日下午3时至晚上11时5分之间,打碎自家门前道路上停放车辆的驾驶座车窗并盗走行车记录仪,检方据此追加了盗窃罪的公诉事实。


此外,他还被追加指控称,4月24日晚上10时10分左右,在原州市一条道路上与配偶争吵期间,仅因对方“看了自己”这一理由,将身体探入当时在红灯前等候的C君(19岁)车辆副驾驶座,揪住对方衣领并用力摇晃。


合议庭指出:“被告在深夜利用梯子入室强奸,从作案手法和危险性等方面来看,犯罪情节严重,罪质极其恶劣”,“对其施以与沉重罪责相称的严厉刑罚在所难免。”


合议庭接着表示:“受害人曾感到被告可能会杀害自己,产生极度恐惧,即便在被告被抓获后,仍因担心有人会再次闯入家中而承受精神冲击,而被告却未作出任何赔偿努力,这一点也被纳入量刑考量。”



A某与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将由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合议庭审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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